第一章
未婚夫把我俩养了十年的狗送去做了癌症药物实验。
他的兄弟们不敢置信,「就因为你学生林依依跟你撒娇实验做不出来,你就把你家狗偷摸送过去了?」
孟铭赫猛吸一口烟,「依依都开口了,我怎么好意思拒绝,让我这个老师的脸面往哪儿放?」
「再说了,一条老狗而已,活着也是浪费粮食,能为科研献身,算它的造化。」
里面有人干笑两声,「嫂子能同意吗?那狗她当儿子养的,知道了不得找你拼命?」
他轻嗤一声,语气里满是清高,「她?她满脑子除了钱还有什么?跟她说科研她懂吗?再说了,一条狗而已,死了再买一条就是了,她又不是没钱。」
包房门外,我手里捧着亲自挑选的价值百万的限量款百达翡丽,转身离开。
领证当天,他在民政局门口一个人等了大半天,从焦躁到暴怒。
「沈清秋,你在哪呢?耍我是不是!」
我看着B超室里模糊的图像,语气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。
「我做产检呢。」
电话那头猛地一静,随即是更疯狂的咆哮。
「产检?你放什么屁!我们一年没上过床了,你怀的是谁的种?」
毛豆是一条比格犬,我们养它的时候,还挤在潮湿得能渗出水的地下室。
那天在狗市,狗贩子正把它塞进笼子,说要拉到隔壁市的狗肉馆。
它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一直看着我,我心里难受得厉害。
孟铭赫摸了摸口袋,掏出皱巴巴的两百块钱塞给狗贩子,那几乎是他半个月的伙食费。
如今他竟然为了讨别的女人欢心,毫不犹豫地害死它。
我捏着丝绒盒子的手就止不住地颤抖,指甲几乎嵌进掌心。
包厢里,孟铭赫大学舍友刘勇还有些担忧,「赫哥,这会不会不太好?毕竟是个生命,嫂子特别宝贵它,结婚的时候不是还说想让那狗叼戒指吗?」
孟铭赫的声音透着不耐烦,「她就爱搞这些自我感动的形式主义,真是无聊。」
「她那么爱我,当年为了供我一路读到博,在冷冻厂熬了三年,把身体都冻坏了,孩子都够呛能生,还能为条畜生跟我翻脸?」
周围人响起一阵暧昧的笑声,有人暗示,「啧啧,还是年轻妹妹招人喜欢啊,林依依是吧?」
「听说长得那叫一个清纯可怜,这师生禁忌恋,最刺激了……」
孟铭赫立刻严肃地打断,语气却带着得意。
「别胡说,依依是个好女孩,干净又单纯,我们是灵魂上的共鸣。她跟沈清秋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」
「我这辈子跟她是有缘无分,但我得守护好她,不让她被社会这个大染缸玷污了。」
众人又是一阵起哄。
这时,林依依的视频电话打了进来,背景音里一群人笑着喊「嫂子」,林依依在那头娇嗔地让他少喝点酒。
孟铭赫语气宠溺,「小姑娘脸皮薄,你们别乱开玩笑。」
他语气里闪过慌乱,「依依,眼睛怎么红红的?」
「老师,我才反应过来,之前给毛豆注射的替莫唑胺实验剂量好像计算错了,浓度超高,它还没等到药物测试阶段就不行了。」
第二章
「都怪我,我好笨呀,师娘知道了会不会生我的气啊?」
孟铭赫立刻温声安慰,「傻瓜,实验失败很正常,别自责,你开心最重要。不行这个课题我再给你批一百万经费,随便你折腾。」
「沈清秋没文化,高中都没念完,懂什么科研奉献?一身商人的铜臭味,就知道精打细算,跟你这种单纯善良的女孩没法比。」
「她要是敢因为这个无理取闹,这婚我就不结了,让她滚蛋!」
我靠在冰凉的墙壁上,心脏一抽一抽地疼。
恍惚间,好像看到十年前,我刚拿到在冷冻厂第一个月工资,兴奋地跑到他面前,神采飞扬。
「铭赫,以后我供你上大学!」
他当时紧紧抱着我,看着我冻得开裂红肿的手和粗大的骨节,心疼得红了眼眶,骂自己没用。
他发誓以后一定让我过上好日子,再也不让我吃苦。
原来,时间真的能把最深情的誓言,变成最刻薄的刀。
我手里捧着亲自挑选的价值百万的限量款百达翡丽,转身离开。
本来,我是想庆祝他刚评上了教授,想送他一个惊喜。
我失魂落魄地走在繁华的市中心,周围霓虹闪烁。
这座城市很大,曾经我以为有孟铭赫和毛豆的地方就是家。
如今,家没了。
还记得刚搬出地下室那会儿,租了个小单间,毛豆特别调皮,晚上总是乱叫。
孟铭赫就只能一次次弯着腰去跟邻居道歉,回来后又跟我挤眉弄眼地学对方的表情,我俩抱着笑作一团。
那时候真穷啊,一碗泡面都要分着吃,但踏实又幸福。
我们从一个西北的贫困县挣扎出来。
他高考成绩优异,被名牌大学录取。
我成绩一般,只够上个三本,家里还有个弟弟,父母想让我趁年轻「卖」个好价,根本不可能拿钱让我读书。
我心一横,干脆不读了,去打工供他。
我想,我们俩,总得有一个能走出去,有文化才行。
我去冷冻厂,在零下几十度的环境里搬运货物,一个月一千二,减去房租和他学费生活费,所剩无几。
因为穷,我变得市侩,计较,为了几毛钱能跟菜市场大妈吵得面红耳赤,后来做生意,为了几成利润能和竞争对手机关算尽。
如今,都成了他嫌弃我践踏我真心的理由。
甚至连我们共同苦过来的家人毛豆,也能被他轻易送上断头台,只为了博他心上人一笑。
我心底一片冰寒。
手机响了,是孟铭赫。
他语气如常,甚至带着一丝不耐烦,「晚上组里聚餐,别等我了。」
我沉默地挂了电话,熟练地点开林依依的小绿书。
她刚更新了一张照片,面前是一盘剥得干干净净的虾肉。
配文是,「被今天的偏爱感动到~老孟还夸我新做的美甲好看,很配我的手,嘿嘿~~」
自从我的手在冷冻厂毁了之后,我再也没在照片里露出过双手,更别提做美甲了。
当初,孟铭赫捧着我的手,视若珍宝,「清秋,我一点也不介意。以后我给你买最大最亮的钻戒,让别人一眼就只能看到钻戒,没人会注意你的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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